2023年以來,淳化縣系統謀劃實施“五項舉措”,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強化保障措施、激發工作活力,不斷推動鄉村全面振興。
建強鎮村班子,充分激發干事勁頭。一是聚力抓鎮賦能增效、抓村優選精育,開展鎮村領導班子研判,選拔熟悉黨的建設、產業項目、“三農”工作等方面的6名優秀干部進入鎮領導班子,調整補配村“兩委”干部6名。二是圍繞班子結構、能力素質、干事創業等6個方面對鎮村班子開展屆中研判,整改發現問題,消除風險隱患。對排查確定的7個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建立“四個一”包抓機制,“一村一策”整頓提升,11月份已順利通過市委組織部驗收。三是組織農村黨員干部全面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組織128名村干部赴浙江大學考察學習鄉村振興,34名鎮村干部赴山西新絳學習集體經濟發展經驗。選調21名村干部參加咸陽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為128個行政村儲備正職后備干部256名,采取結對幫帶、學習培訓等方式進行動態培育管理。四是加強鎮機關小食堂、小澡堂等“五小”建設,不斷改善鎮街道機關黨員干部的工作生活環境,激發干部干事創業勁頭。
筑牢戰斗堡壘,有效提升發展動能。一是按照“1357”工作思路,投入資金對22個標準不高的村級陣地進行改造提升,128個行政村全部實現標準化建設。鐵王鎮成功創建為市級示范鎮。二是出臺加強農村黨建《意見》,印發《規范村級活動陣地指導手冊》《規范村級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按照“8+X”和“四有四統一”要求規范村級黨群服務中心各功能部室內外布置,實行掛牌準入制度,建立“紅黃白”三色督辦制度常態化開展督導檢查10余次,下發白色督辦單156份,黃色督辦單10份,印發通報2期,提醒談話5人,有力地推動了村級組織活動陣地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三是全面推行服務大廳、文體娛樂、農家書屋等“七進陣地”,積極打造“七個中心”,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有效提升村級組織活動陣地服務群眾水平。四是印發《“三會一課”規范》《“主題黨日+”菜單》,注重把組織生活與村級中心工作、解決民生問題結合起來,增強組織生活生命力、感召力。全面落實黨員承諾、設崗定責、積分管理制度,激勵農村黨員在鄉村振興一線發揮作用。
抓實駐村管理,凝聚“助村”幫扶合力。一是圍繞鞏固脫貧成果上臺階、推進鄉村振興開新局“兩大目標”,持續為全縣全覆蓋選派駐村工作隊130支410人,結合“走讀式”駐村問題專項治理和“一口清”專項抽檢,常態化開展駐村督導檢查6次,印發通報1期,切實解決駐村不實的問題。二是分期分批組織51名駐村干部參與了省市調訓,舉辦為期3天的鄉村振興線上專題培訓班,對410名駐村干部進行全覆蓋輪訓,幫助干部駐村更助村。三是落實駐村干部生活補助、交通補貼、健康體檢等待遇納入財政預算,下撥駐村工作經費218萬元,確保干部“駐村無憂”“干事無慮”。對駐村工作成效突出的干部,在表彰、提拔、職級晉升等方面給予優先推薦,今年來推薦表彰29人次,提拔4人,職級晉升12人,職稱晉升2人,樹立了“有才才有位”“實干者得實惠”的良好氛圍。四是推行選派單位和駐村干部幫扶承諾制度,今年來,派出單位和駐村干部先后實施幫扶項目116個,投入和引進資金5120余萬元,消費幫扶1787余萬元,為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添磚加瓦,奠定堅實基礎。
盤活閑置資產,持續壯大村集體經濟。一是印發《關于盤活利用好撤并村閑置活動陣地的意見》,采取“便民服務提升一批、鄉村事業改建一批、集體經濟使用一批、市場化開發一批”四種模式,對77個撤并村陣地進行了有效利用,避免了集體資產的閑置浪費。二是聚焦村集體經濟合同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問題,積極推進村級集體經濟合同清理整治,共清收村集體經濟合同9454份,為壯大集體經濟奠定堅實基礎;三是積極探索完善“土地托管”“資本運營”“產業示范”“合作共建”“特色服務”等經營模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內生造血功能。四是實施“示范帶動”工程,2023年縣財政投入450萬建設8個示范村,以點帶面,推動集體經濟收入整體提升。據統計,全縣收入100萬元以上村集體2個,50萬元以上村集體2個,10-50萬元村集體77個。
聚焦村級治理,提高鄉村善治水平。一是印發《村支部書記責任清單》《黨員發展標準流程》等規范性文件,推進村級便民服務站建設全覆蓋。梳理規范29項服務事項清單,簡化辦事流程,建立村級群團組織等定期向黨組織匯報制度,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和黨務、村務、財務“三務”公開,構建起黨組織統一領導下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體系。二是全面推行“十戶聯治”網格化管理,構建“自然戶—治安中心戶長—網格員—網格長”網格體系,按照區域布局劃分網格489個,將矛盾糾紛、特殊人群管控納入網格,實現“楓橋經驗”社會治理的創新實踐。三是以秦莊村列為全國村級議事協商創新試點為契機,在全縣推廣村黨支部領導下的“1+5+N”議事協商模式,制定紅白事管理、鄰里糾紛、普法宣傳等11項規章制度,規范村民議事程序,豐富商事議事“四種形式”,積極深化村級議事協商實踐在移風易俗、人居環境、民事調解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