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淳化縣以黨建為引領,積極探索從縣級機關選派干部到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的村擔任發展指導員的辦法,幫助薄弱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全面激發鄉村振興新動能。
用好“聯”力量,精準選派搭建“發展橋”。為了能夠選出有經驗、懂經營、善管理的干部,淳化縣優先從涉農部門和經濟部門選派。淳化縣委組織部、淳化縣農業農村局聯合下發通知面向全縣公開遴選,經過個人自薦、黨組織推薦共有28名初步人選。淳化縣委組織部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對初步人選從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進行了篩選,最終從財政、工信、林業、自然資源等部門擇優確定了6名人選。按照“個人選村、黨組織選人”的雙向選擇原則,選派人選結合自身實際可選擇1—2個意向村,鎮街道分管領導和派駐村黨組織書記根據村上需要和選派人選的意向及本人的綜合素質形成選派意向,確定最終選派意見,盡可能做到人崗相宜、人盡其才。
注重“微”治理,雙重激勵打造“保障網”。堅持把工作上支持、待遇上關心作為激發選派干部的有效手段。鎮(街道)均給選派的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員提供了辦公場地,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并幫助指導員爭資爭項、招商引資、發展產業等。將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員納入第一書記、村黨支部書記教育培訓規劃之中,組織選派的指導員參加了鄉村振興專題培訓、村“兩委”其他干部培訓等,幫助提升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將選派的指導員駐村補貼納入縣財政預算,享受與駐村干部同等待遇,并由派出單位每年安排1次健康體檢、辦理意外保險等。同時,按照《淳化縣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員管理辦法》,將指導員工作實績與獎金掛鉤,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根據村集體經濟收入增加值分別給予0.5萬元—5萬元的獎勵,引導指導員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上來。
樹立“嚴”作風,精準發力啃下“硬骨頭”。為確保選派的村集體經濟發展指導員能夠下得去、待得住、作用發揮好,淳化縣實行縣、鎮(街道)兩級雙重管理,由組織部門牽頭,定期召開協調推進會,聽取指導員工作匯報,研究工作推進中的問題。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業務指導,制定相關管理和考核政策。在日常管理中,鎮(街道)分管領導堅持每月到村調研指導一次,聽取工作匯報、安排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在具體考核中,制定具體考核辦法,將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有機結合,從因地制宜制定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發展和壯大村集體經濟主導產業以及村集體經濟收益等方面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予以表彰獎勵,不合格的予以召回。